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

真公平、道德; 超愈法律的思維



我認為孫中山講的公平,或我地講的反平權.....是人權或公民權的根本,是超越了人權法或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的.....意思是其實人權法或公約的定立,是基於“真公平”的思維去定立............本身是兩個層次嘅野....

公民權而家都是基於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當地法律去定......雖然我認為這一刻同性婚姻是違反公約和人權法,但法律可以比人改變而扭曲,理念思維是不會被扭曲。

我地除了要證清現今法律本已支持傳統婚姻外,也要因著我們的信念思維去維護法律對支持傳統婚姻、支持道德社會的完整性。

如圖,上山路,有很多條,但上到山峰的信念,是不會變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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